私教离职可否要求瑜伽馆退费?法院:违反合同约定不予支持bifa必发

2024-03-15 22:38:5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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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bifa必发2020年7月7日,何某与郴州某瑜伽会所签订了《瑜伽师培训合同》,约定培训期限2个月,培训学费10800元学费。在跟随私教“夏天”老师上了3节课后,何某在“夏天”老师推荐下升级为私教班课程,于2020年9月7日向瑜伽会所支付班次学费差额1200元,共支付12000元bifa必发。

  让何某没想到的是,“夏天”老师突然离职了,这让何某一时间无法接受。在与会所多次沟通无效的情况下,她将瑜伽会所诉至法院,请求法院判令瑜伽会所返还学费10800元及占有期间利息469.8元。

  会所表示,原告所说被告无法提供原告的服务及要求,这不符合事实,被告可以提供同级别的私教为其授课。双方原本合同签订的是“导师培训班”,原告是基于对被告的认可,才升级了“私教班”,这是你情我愿的事情。后期被告也一直在与原告联系,约原告过来上课,原告以各种理由推脱,不来上课,才导致案件的发生。

  北湖法院经审理后认为,原告何某与被告郴州某瑜伽会所签订《瑜伽师培训合同》,系双方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,不违反法律、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,合法有效。该合同中明确了双方的权利与义务,原bifa必发、被告应按合同约定行使权利,履行义务。

  虽然原告通过补交费用由导陪班升级为私教班,但未另行签订相关合同,也未特别约定由“夏天”老师进行培训,且瑜伽会所自“夏天”老师离职后愿意为原告更换老师。

  现何某因“夏天”老师离职而不接受被告郴州某瑜伽会所安排其他教练上课,并要求退还学费及占有期间利息,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,亦不符合合同约定,故对原告要求被告返还10800元及资金占用期间利息469.8元的诉请,法院依法不予支持。

  消费者选择购买私教课程往往是基于对教练的信赖,但私教合同的签订者是消费者与健身房,并非消费者与教练。因此,教练离职并不代表私教合同无法履行。

  消费者如指定必须由特定私教教练服务,就应该在签订合同时把自己“个性化”的需求写入合同中,并约定好若在合同履行过程中该教练离职、辞退、被开除等而不能继续服务的,消费者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要求相应赔偿。

  否则,消费者要求解除合同则属于违法解除,需要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。因此,消费者在购买私教课程的时候一定要认真阅读合同条款,以此保护自身的权益。

  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原则,根据合同的性质、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bifa必发、协助、保密等义务。

 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,应当承担继续履行、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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